青岛市图书馆入馆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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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间入馆须知
1、预约读者凭预约记录和本人身份证并用手机扫描“青岛一码通”(场所码)入馆。入馆时需要使用微信、支付宝扫描现场一码通码,现场值班员查看“扫码成功”字样,确认有效后方可入馆。
2、向工作人员出示“扫码成功”字样及个人身份证,并接受非接触式测温和安全检查。
3、未预约,或已预约却有发热(≥37.3℃)、咳嗽、气促等症状,或“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”显示为黄色、红色,以及未佩戴口罩的读者、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且未过14天隔离期的读者谢绝进馆。
4、入馆后读者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,请立即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便我馆及时应对。
5、从入馆到离馆,请读者务必全程佩戴口罩,期间请与他人始终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间隔,请勿聚集、勿扎堆。
6、禁止携带酒精、消毒液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入馆。可以随身携带消毒湿巾,以便擦拭扶手、座椅。
7、疫情期间,对于违反入馆规定并拒不听劝的读者,本馆将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其他读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,并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,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正常时期
一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,衣着整齐;
二、馆内严禁吸烟、保持安静,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;
三、未经同意,不得在馆内举办集会、娱乐等活动;
四、爱护卫生、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,文明使用卫生间;
五、禁止在馆内借阅区域吃东西,严禁将剩水、茶和饮料泼洒地面;
六、爱护书刊和馆内设施设备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,严禁张帖、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;
七、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抢占座位、书包柜等,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;
八、离馆时,如遇出口监测仪报警,请配合检查;
九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十、联系方式:
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09号
续借电话:0532-85012822